据越南媒体baotayninh报道,越南政府近日颁布第282/2025/NĐ-CP号法令,该法令自2025年12月15日起生效,取代第144/2021/NĐ-CP号法令,详细规定了在安全、秩序、社会安定领域的行政处罚。


最值得注意的是,该法令大幅提高了对与越南公民及外国人在越南的出入境、过境、居住和往来相关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
新规定根据未申报的外国人数量划分了多个罚款等级,具体为:未申报1至3名外国人,罚款300万至500万越南盾;未申报4至8名外国人,罚款1000万至1500万越南盾;未申报9名或以上外国人,罚款1500万至2000万越南盾,若伴有伪造文件、妨碍检查等行为,罚款甚至可达3000万至4000万越南盾。
上述是针对个人的罚款标准,若以组织或企业名义注册的经营场所违规,罚款金额将加倍(最高可达4000万至6000万越南盾)。
以下是通过互联网为外国人申报临时居住的详细指南(以越南西宁省为例):
该手续可由外国人本人,或由房东、出租屋主或负责为外国人申报临时居住的人员(被组织、企业指派为外国人申报临时居住任务的人员)通过出入境管理局网站办理。
需准备的信息:拍摄或要求客人发送照片;护照照片页(含照片和个人信息页、入境盖章页或有效签证页、有效暂住证);住宿机构信息(住宿机构名称、类型、地址、电话、邮箱;申报人姓名、出生日期、电话、身份证号或公民身份证号或护照号);外国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护照号或替代护照的有效证件号、预计临时居住时间)。
步骤1: 访问住宿机构所在地的省级或越南中央直辖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的临时居住申报电子信息页面,并注册/登录账户(以西宁省公安出入境管理局临时居住申报页面为例:https://tayninh.xuatnhapcanh.gov.vn/)。
步骤2: 注册账户(首次操作时):选择“注册账户”项;选择账户类型:住宿机构(若为酒店、宾馆)、个人或家庭户(若您出租公寓、小型民宿或让朋友、亲属借住);填写完整的房东信息(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出租房屋地址);完成并登录。
步骤3: 使用刚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账户。然后,选择功能/管理正在临时居住的客人/新增,开始为外国人申报临时居住并完整填写各信息字段。
注意:每个住宿机构只能注册一个管理账户,如需增加用户,可创建其他用户账户。
如需核查客人信息是否准确,可选择“按护照号和国籍查找”功能。完整输入信息后,选择“保存信息”,系统确认已接收即完成(若系统未接收,需重新申报)。申报成功后,在“管理客人”选项中可看到已申报临时居住的客人列表。
注意:住宿机构负责人可根据客人当前状态,进行删除、修改、延期或退房操作。
西宁省公安出入境管理局为避免违规,向公民提出以下建议:
一、客人入住时立即核验证件:客人登记入住时,立即要求其出示有效护照和签证。如客人无合法证件,切勿允许其住宿,并立即向就近公安机关报告。
二、遵守12小时规则立即申报临时居住:在客人到达后12小时内(偏远地区为24小时)为其完成临时居住申报。切勿等到过夜后才申报。
三、客人返回后也需重新申报:若客人前往其他地方旅游数日后再返回继续住宿,必须重新进行申报(创建新的临时居住记录),不得使用旧的申报记录。
四、办理延期:若客人停留时间超出预计,请记得进入系统更新离店日期。
五、保存记录以备检查:申报完成后,请截图保存“正在临时居住的客人列表”或确认码。如遇公安突击检查,可立即出示已遵守规定的证明,避免被误录笔录。
六、关于越侨客人:若其持外国护照入境,仍需按普通外国人进行申报。若您的亲属是越侨(已变更国籍,持外国护照)回国探亲,即使是住在自己家中的直系亲属,也必须像普通游客一样申报临时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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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越南生活通





